《论小儿》 凡小儿命,见财多,必庶出螟蛉,剋父母也;若幼年行运于财旺之乡亦然。 甲侧生顶不正,有胎衣遮;丁偏生双顶,乾生有依,应有剋刑;辰复生,背父易生易养;申有声;寅迟滞;未吉;辰有胎衣包;仰生有惊。 夫小儿命,大要身旺,最喜印綬生之,无财剋之,则易生灾少。不要官星七杀、阳刃伤官太旺,身旺亦多灾;身弱则难养。 如见所畏之辰,切不要行运岁君助之。 大畏财旺,不庶出必螟蛉,剋父母也;更不要行运早,盖气难敌也。 【庚子,戊寅,戊子,丁巳】:生月中之后,月逢七杀,赖有丁火为印綬,寅为长生之地,能生戊土;不合见庚子,巳字金长生,其二子之水为财,剋丁火生气,反生月中七杀。七杀来剋身,身弱难敌;故当年十一月,其子死矣!此为生杀坏印之祸也。 如【癸酉,癸亥,己丑,乙亥】:此命四柱财重,自分娩几乎俱亡;未岁餘父母亦亡,乃过房继养。其他倣此,无疑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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