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为易学·渊海子平全书 > 《论劫财》

 

《论劫财》

  亦名『逆刃』,如乙见甲为劫财。
  乙以庚为夫,见丙剋庚,故剋夫;男命则剋妻。
  五阳见五阴为败财,主剋妻害子。
  五阴见五阳为劫财,主破耗、防小人,不剋妻。
  乙以戊己为财,甲见夺己坏戊;丁以庚辛为财,丙能夺辛破庚;类如此也。
  兄见弟,弟能败兄之财,夺兄之妻。
  弟见兄,兄能劫弟之财,而不敢取弟之妻。
  财者,人之所欲,方令弟兄见之,多有争竞,如夷、齐能几人。
  男命见劫财多剋妻,女命见伤官多剋夫。此极论也。

 



追慕先圣,弘扬易道 顺为易学周易门户. majun.net.cn. 制作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