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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月破章

正申、二酉、三戌,四亥、五子、六丑、七寅、八卯、九辰,十巳、十一午、十二未,月建冲之为月破,逐月之破日是也。
诸书皆以用神临月破如悖时也,即是枯根木,逢生生之不起,逢伤更伤者重,虽现于卦,有迹如无,伏于卦中,终莫透露,虽有日辰之生,亦不能生,动而作忌神者不能为害,作变爻者不能伤克动爻。
野鹤曰:余得其验,动则能伤于爻,变则能伤于动,何也?神兆机于动。事之无吉无凶则不动矣,既动则有祸福之基,目下虽破,出月则不破,今日虽破,实破之日则不破,合之日则不破,近应日远应年月。惟而不动又无日辰动爻生助者则到底而破矣。

如亥月已丑日占将来有官否。得兑化讼卦
父母未土″世 动 父母戌土′
兄弟酉金′ 兄弟申金′
子孙亥水′ 官鬼午火′世
父母丑土″应 官鬼午火″
妻财卯木′ 父母辰土′
官鬼巳火′ 动 妻财寅木″应
此卦官动而生世,世动化进神,虽然有官之象,但官逢月破,世遇旬空,然空者犹月日辰相冲,冲空则实不为空矣,而破者又无日辰动爻之生,占以日建亦生不起,况无日建动爻以生乎?余疑之即无所用,何故动而生世?命之再占,又得出水地比卦。
妻财子水″应 妻财子水″应
兄弟戌土′ 兄弟戌土′
子孙申金″ 子孙申金″
官鬼卯木″世 官鬼卯木″世
父母巳火″ 父母巳火″
兄弟未土″ 兄弟未土″
断曰:命若无官,官不得生世持世,今即前卦动官相生,后得官临世位,食禄王家终须有日。彼问:应在何年?余曰:前卦官临月破,定于实破之年,果于巳年承袭长房世职,若以月破,百无所用,霄壤之隔也。

又如辰月戊子日占父何日归得乾之夬
父母戌土′世 动 父母未土″
兄弟申金′ 兄弟酉金′世
官鬼午火′ 子孙亥水′
父母辰土′应 父母辰土′
妻财寅木′ 妻财寅木′应
子孙子水′ 子孙子水′
父母持世,破而化空,既无日生,又无动助,以古法断者,作用神而无气,其父不能归也。余不以此论之,竟断朱雀临父动而持世,卯日有信,午未日必归,果于卯日得信,乙未日到家,应卯日得信者,破而逢合之日也。应未日归者,父化未土旬空出空之日到也。古诀用神之论谓之动逢月破,我位既失,化月建,为退之不及。此卦父爻破而动而化空,竞退以归家。

又如午月癸卯日占后遇功名
官鬼寅木′世 官鬼卯木′
妻财子水″ 动 父母巳火′
兄弟戌土″ 兄弟未土″世
子孙申金′应 动 官鬼卯木″
父母午火″ 父母巳火″
兄弟辰土″ 兄弟未土″应
断曰:寅木官星持世被申金动爻克,今年七月必有凶。彼曰:看因何事。余曰:应动而克世,必有仇家。又问:碍于功名否。余曰:若非子水动爻,去位必矣,幸有子孙接续相生,降级离任而不免耳。次日,有幕客知易理而问曰:既知子水,接续相生,卜书有云,忌神与原神同动,官与世爻得两生也,今冬高升之兆,如何反说离任。余曰:子水破而化空,卜书有曰:虽有如无,作原神而无用,余因不依古法,而断神兆机于动,动必有因,所以断之降级而已。若在冬至月,始有此验,倘在他月,子水而未实破,还不可知。果于七月,成大非,冬至月事结降级调用。余彼时,已往他省,复来呼唤,至彼而又卜之。

寅月丙辰日占得地泽临
子孙酉金″ 子孙酉金″
妻财亥水″应 妻财亥水″应
兄弟丑土″ 兄弟丑土″
兄弟丑土″ 兄弟丑土″
官鬼卯木′世 官鬼卯木′世
父母巳火′ 父母巳火′
余曰:闻得士民保留,巩蒙不必,待子年仍以原品起用,知易理幕客在坐,问曰:九五亥水生官,如何不允。余曰:被日克,将来子年亥水旺也,又合前卦,五爻子水值太岁而不破,起用无疑。果于甲子年巳月仍以原品起用专补两任,卯年而开督府。余劝离荣,公曰:何也?余曰:仍以前卦决。因申金克世,子虽动临破化空,不能生世生官,所以成非构怨。及子月虽则实破,其力尚轻,虽不至于削职,犹有降级之事。值子年乃实破之年也,值太岁是以当权起用。明年辰戌是子水入墓之年,太岁克去子水,申金仍复克世。有克无生,较昔年之祸更甚,不听,果于辰年三月,条陈虽留万世芳名,而得罪解往矣。士之辨日破者乃因破而动,勿以此断。
李我平曰:易冒之论,月破动作忌神而无害,动作元神而无用,动逢日辰生之而不起,曰百无所用之卦也。易林补遗亦曰:如临月破之爻,不拘衰旺,更作凶推,逢生不受,遇克能招,亦谓虽有而如无也,观此艮之观卦,占时而值月破,不能接续相生,勾讼士庭,值月建以填宫,其力尚轻,犹有降罚之事,值太岁而当权仍以原品而起用,至辰而入墓祸匪轻,平生凶吉,关乎一爻月破,岂可谓之有亦如无,毫无所用耶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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